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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的实施意见(8)

时间:2021-04-23 12:25人气:来源: 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三十一)加强新时代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旗县建中心、苏木乡镇建所、嘎查村建站,增设志愿服务网点,创新开展志愿服务。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嘉许礼遇农村牧区凡人善举、“草根英雄”。深入实施新时代农牧民素质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十星家庭”评选和“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活动,充分发挥“一约四会”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组织开展跨盟市、旗县的文化交流活动,丰富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牧区宗教事务管理,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利用宗教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牧区公共事务,坚决制止乱建寺观教堂、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三十二)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农村牧区民族工作,持续深化农村牧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态化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切实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发展繁荣包括各民族文化在内的中华文化,系统建设具有中华文化特征、彰显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重点工程。加强农村牧区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扎实推进双语教学改革。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平等保护各族公民合法权益。

(三十三)健全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盟市、旗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实绩突出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盟市、旗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评估乡村振兴进展情况。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减轻嘎查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自治区基层减负督查重点内容。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努力开创“三农三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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