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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决定(8)

时间:2021-09-18 16:22人气:来源: 黑龙江日报

(三)建立人才资金科技“三下乡”激励机制。鼓励人才向农村流动,吸引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城镇退休人员等入乡返乡创业兴业。鼓励城市教科文卫体等行业人才下乡服务,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间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机制,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机制。完善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支持政策,县乡两级要为入乡返乡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推动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将更多资源配置到乡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发展供应链金融,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和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推动科技进乡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农业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推广项目,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带项目、带技术、带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并允许合理取酬。


(四)健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制。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鼓励争创全国百强县。加快提升主导产业支撑力,每个县(市)至少培育发展1-2个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立县主导产业。深入实施民营企业梯度成长培育计划和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分层次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县域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围绕“五头五尾”、“百千万”工程、“百大项目”,立足补链、强链、延链,编制投资清单和产业招商图谱,加大招商力度,做优存量、扩大增量,推进县域产业集群化、全链条发展。坚持“一县一区、一区多园”,规范园区管理机制,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提升配套服务功能,推动园区由企业集中向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农村消费促进行动,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完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对县域重大项目实行土地直供。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发展产业链金融、量身定做金融产品。优化调峰电价等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强化县域经济考评,继续实行“一图一表一评价”擂台赛机制,对每年考核排名全省前三位的县(市),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优先提拔使用;对全省排名前十位和位次上升幅度前五位的县(市)给予资金奖励。


(五)健全垦区、林区融入属地发展机制。垦区、林区是全省农村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属地管理,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融合发展机制,同步落实乡村振兴支持政策和改善民生政策,持续提升城乡公共资源、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管理水平,实现对垦区、林区及地方国有农林牧渔场全覆盖。加强垦地合作,以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鼓励垦区企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向地方延伸原料基地,示范带动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持续巩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通过生态银行等模式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道。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森林生态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试点。推动林区产业转型,重点发展森林食品、生态种养、旅游康养、林业碳汇等接续产业,构建“林下种、林中养、林上采、林间游”的立体发展格局,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共同发展。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党领导“三农”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一)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建立省市县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各级党委农办工作力量。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配备、使用、管理机制,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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