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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的通知(27)

时间:2021-07-23 11:32人气:来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一是保障财政优先支持乡村和农业发展。强化各级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责任,进一步明确市、区、镇各级财政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薄弱环节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继续探索“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完善财政资金“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目标考核和监督管理。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适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优化整合现有市对区的支持政策。

是引导社会参与乡村振兴。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推动落实市属重点国企立足自身资源优势,结合乡村自然禀赋,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创新运营模式,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优化乡村地区营商环境,广泛吸引外资、民资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制定完善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负面清单和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规定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以及现行小微企业相关税收减免政策。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三是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深入推进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鼓励证券、保险、担保、基金、期货、租赁、信托等金融资源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开展郊区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农业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加快完善“三农”融资担保体系。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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