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政务动态

新农村网_新农村客户端

当前位置:

【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4)

时间:2021-03-30 14:13人气:来源: 河北日报

(九)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推动形成县域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功能,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教育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补齐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深入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好国家“特岗计划”,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组织开展“三区”支教、银龄讲学计划,逐步实现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化常态化。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建好办好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持续提升医疗、住房、交通服务保障水平。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持续开展30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做到“应治尽治”。抓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常见慢性病规范管理,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向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感受度转变。继续落实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和“一站式”结算等便民举措,逐步探索扩大覆盖面。继续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和“春雨工程”实施,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让广大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持续加强县域医联体建设,有序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支持力度,继续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县城2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主动发现机制。实行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

(十一)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继续落实“低保渐退期”政策。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困的人员,采取“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低保标准制定省级统筹力度。继续落实就业成本扣除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推进县级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扩大专业照护和护理型床位,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规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强化监管措施。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困难群众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持续发挥全省社会救助基金作用,使用社会救助基金开展救助。

标签:

本类导航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