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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12)

时间:2021-12-15 15:04人气: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1)持续推进通关提速降费改革。一是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鼓励企业采取“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报关方式,配套实施报关单优先审核等便利化措施,同时享受汇总征税、多元化税收担保等优惠政策,实现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压缩至30小时以内和1小时以内。二是推进京津冀跨境货物贸易一体化监管。率先探索京津冀陆海“一港通”快速通关模式,在北京陆港完成口岸和海关查验手续的出口货物,到达天津港后无需再次办理通关手续,即可装船离港。推广出口货物“监管产装、抵港直装”模式,由海关提前对本市生产现场的出口货物完成装箱查验,对于符合条件的货物到达天津口岸免予开箱二次查验,实现“抵港直装”。三是开通平谷至天津港海铁联运班列,打造“多式联运”新通道。打破制约多式联运发展的信息壁垒,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共享,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促进多种运输方式协同联动。四是建立通关时效和口岸服务评估机制。综合评价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企业活跃度、诚信等级等内容,公布企业通关时效排名,规范和提高服务水平。五是统一规范空港货运通关物流服务标准。全面梳理首都国际机场空港口岸一二级库监管、物流作业流程,统一空港通关流程与作业时限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服务名称、操作流程、时间要求。探索开展空港“一站式”收缴费服务,实现港口缴费和结算“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一体化管理”。

(2)加快空港双枢纽智慧口岸建设。一是建设首都国际机场全流程通关物流平台。加快推动首都国际机场货物通关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强化空港货物通关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进出口申报、物流、监管数据安全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首都国际机场全流程通关物流效率。二是建设本市空港信息平台。完成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与首都国际机场区块链底层平台对接,形成北京空港“双枢纽”平台,推进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进出口业务全程信息化、货物管理电子化、通关申报无纸化,为市场主体提供运单申报、运输鉴定报告、货物跟踪、航线网络可视化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建设高水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平台,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实现平台对接和信息互认共享,实行综保区进出口货物“一次申报、一次理货、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3)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一是完善京津通关物流信息平台。完成天津海关港口集疏平台和北京空港电子货运平台全面对接,实现两地进出口企业通过统一平台查询通关和物流时效信息,促进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二是完善“单一窗口”跨境电商服务功能。向跨境电商企业共享本市重点企业设立的公共海外仓信息,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对接服务。三是推出“企业单证保管箱”服务功能。为进出口企业智能归集并高效管理报关单、退税单、税费单、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各环节业务单证,方便企业开展贸易征信、跨境金融、存证溯源等业务。四是启动空港贸易联盟链研究,依托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企业提供无缝、透明、安全的运输和贸易信息。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市营商环境改革作为市政府“一把手”工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召集人,主管市领导任副召集人,定期听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落地情况和存在问题,相关市领导负责分管领域改革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同配合,着力解决好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改革问题,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二)强化法治保障。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本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试点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推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固化改革成果。

(三)完善队伍建设。完善本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工作机制,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推进改革;要配齐配强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工作力量,抓好梯队建设,做好“传帮带”,保持工作连续性和队伍稳定性,发挥好优化营商环境专班的改革主攻手、主力军作用,不断取得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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