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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4)

时间:2021-12-15 15:04人气: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4.率先构建数字赋能的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体系。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导向,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抓手,加快数字政务建设,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用制度和技术的办法让市场主体和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

(1)大力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坚持系统观念,从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的角度,将多个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优化成“一件事”,提供高质量的集成服务,全面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一是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等方面,精简、优化、合并、调整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搭建集成服务办事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和并联审批,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二是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集成服务。统一线上入口,设立线下“一件事”综合窗口,实现线上线下同标准、无差别办理。率先对已落地的“一件事”提供自动关联服务,实现企业群众办理单一事项时自动推送相关“一件事”服务提示。三是实施清单化管理。制定企业和群众“一件事”集成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明确职责和任务,规范办理标准,加大集成服务推进力度。将新生儿出生、义务教育入学、医疗付费、企业开办、获得信贷、企业间不动产登记转移等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纳入首批集成服务事项。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市、区、街道(乡镇)、居(村)四级政务服务联动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职责,政务服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服务标准,各区承担属地落实责任。一是重点推进办理标准统一。由市级部门统一同一事项不同情形的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细化办事指南,做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同源管理、同步更新,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明确综合窗口事项受理标准和审查要点,严格按照最新统一印发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提供服务。二是积极推进办事平台统一。建立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统一预约、申请和办理等服务。三是主动推进监督评价统一。健全市、区、街道(乡镇)、居(村)四级服务评价体系,各区、各部门将“好差评”系统延伸至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居(村)服务站点,将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评价范围。推广“好差评”非现场评价,通过自动推送、消息提醒等方式,引导企业群众参与线上评价或离场评价。

(3)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强化“整体政府”理念,持续推动“一网、一窗、一门、一次”改革,深度整合系统和服务资源,全面加强业务协同,打破办事区域限制和信息孤岛,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一是打造高水平“一网通办”政务服务。重点提升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事项网上办理功能,推行网上一口申报、智能分派、自动流转、一次办结,实现市、区两级“全程网办”事项比例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全面升级“北京通”移动端功能,整合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移动端至“北京通”,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总门户。二是推进“一门”“一窗”全覆盖。积极推动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减少专业大厅设置,实现“应进尽进”。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取消专业窗口,全部调整为综合窗口,实现所有窗口均可办理综合业务。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提供治安、户政、交管等综合服务。三是大力推进“全城通办”。编制市级“全城通办”事项清单,重点在商事登记、办税缴费、不动产登记等领域,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等方式,逐步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任一政务服务站点均可办理。四是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水平。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跨省通办”窗口,推行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等业务模式。优化“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服务功能,对接国家“跨省通办”支撑平台,提升全程网办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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