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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工作的通知(2)

时间:2021-08-02 15:14人气:来源: 农业农村部

  3.融合层次较深。县域内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增收显著。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一产产值比高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水平。


  4.基础设施完善。主导产业发展与当地基础设施、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乡镇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5.参与主体多元。推动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全产业链建设,形成相互协同、共同发展的格局,通过产业链打造为农(牧)民增加更多就业机会,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原则上“链主”企业为1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申报程序


  各地申报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方式开展。


  (一)省级推荐。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填写《2021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申报表》(附件1)。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填写《2021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申报表》(附件2),经县级人民政府核准,逐级报送地市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遴选,应严格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3),将符合条件的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及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申报材料汇总并形成推荐函,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文件报送农业农村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二)部级审核。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开展评价,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对建设条件、已开展工作、成效经验、促进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根据专家评价意见择优形成建设名单,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监测评估。对公布的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开展动态信息监测和评价,对工作组织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典型标杆开展宣传推介。


  四、有关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产发〔2021〕2号)和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现场推进会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乡村产业发展布局,加强指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估推荐工作。开展实地考察评审,遴选出科技驱动、基地推动、企业带动、品牌拉动的全国农业全产业链标杆,确保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梳理遴选。组织开展对本地主要农业全产业链现状、相关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尽快形成能够代表全国水平的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建设名单,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加大支持力度。农业农村部推动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与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实施进行有效衔接。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形成全产业链梯队建设。做好省级、市级、县级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省级、市级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建设工作,构建全产业链梯队发展格局。针对不同级别农业全产业链链条短板或产业缺口等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扶持或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分层次开展主导产业建链、加工流通延链、科技创新补链、园区集群壮链、融合发展优链工作。


  (五)营造良好环境。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全媒体资源,加强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带动效果,为更多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提供相关图谱信息和技术支撑,提供农业全产业链“人地钱物”要素直通车服务,营造主体参与、社会关注、媒体支持的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联 系 人:刘清 沈泰


  联系电话:010-59192762  59191849


  电子邮箱:nyqcyl@163.com


  附件:


  1.2021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申报表


  2.2021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申报表


  3.2021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


附件1. 2021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1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申报表.docx

附件3. 2021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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