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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准确把握“三农”工作新的历史方位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时间:2021-05-14 17:53人气:来源: 云南日报

原标题:准确把握“三农”工作新的历史方位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解读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部署,指导今年及“十四五”时期全省的“三农”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的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在,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新的历史方位。

“十三五”我省脱贫攻坚实现决战完胜,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为开启新征程、开局“十四五”奠定了坚实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做好“十四五”时期的“三农”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新的历史方位和形势任务,举全省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我省“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对今年以及“十四五”时期的“三农”工作目标任务、总体要求、重要举措、落实措施等进行了系统部署和安排。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5部分29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做好今年以及“十四五”时期云南“三农”工作的指导思想,分别提出了2021年以及到2025年的云南“三农”发展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仍然是全省当前和今后几年的头等大事。《实施意见》提出4条政策措施。一是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实施脱贫村提升行动。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定点帮扶、选派驻村干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第三部分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为实现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确保粮食面积产量只增不减,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目标,《实施意见》提出9条政策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二是加快发展现代种业。三是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四是加大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六是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七是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八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力争3年内全省茶叶、花卉、水果、蔬菜、生猪、肉牛等重点产业绿色化生产技术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十四五”时期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率先实现全面农业绿色有机化。九是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培育100家重点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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