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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泰国香米”变“金龙鱼油粘米”卖家下架商品,市民维权受阻

时间:2022-11-25 19:29人气:来源: 党建头条客户端

近日,武汉市洪山区省农科院小区市民熊先生向记者反映,因为疫情原因不方便在线下购买大米,11月6日,他在名为“新兴食品生活馆”的淘宝店铺上,购买价值79.9元名为“香纳兰”品牌的泰国茉莉香米(5公斤),然而到了11月8日,本应到货的“香纳兰”泰国茉莉香米却变成了价值49.9元“金龙鱼”油粘米(5公斤)。

发货详情

快递单号

收货详情

“之前一直在这家店买泰国香米,品质很好,所以这次我也毫不犹豫地下了单,没想到会碰到这种事。”熊先生第一时间找到商家协商:“联系到商家后,商家让我掏运费走他们公司的流程,这点我肯定不愿意,货不对板这是商家的问题,为什么要我让我承担呢?而且在当我问到为什么商家不出运费和货不对板问题时,商家直接不再回复了。”

下架前,商品月销100+

熊先生说,在退货的沟通过程中,商家的态度,让他感到并不友好,沟通就像是石头砸在棉花上,任凭他在这边如何质问、要求,对方都不痛不痒的,商家、客服来回扯皮的同时,问题没有解决,时间也被白白浪费。

商品详情

过了几天后,熊先生再次打开该商品的页面,发现这款月销100+的商品已经下架,但是月销只有2单的“金龙鱼”油粘米却仍在商家的售卖商品内,这让熊先生觉得商家就是在清理低销量产品的库存,涉嫌存在欺诈行为。

到货后的“金龙鱼”油粘米

月销2单的“金龙鱼”油粘米

此外,熊先生还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熊先生,对此类“挂羊头卖狗肉”式的做法,商家涉嫌故意欺骗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向商家、网络交易平台投诉都不能协商解决,可以收集和保存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促销活动宣传页面等,向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可以再次来电,工作人员会及时跟进和处理。

截至目前,这起网购消费纠纷仍未解决,熊先生因和商家协商未果,加上受疫情影响,暂对收到的“金龙鱼”油粘米进行保存,熊先生表示,如果商家、平台不能解决问题,他会根据情况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维权。记者将持续跟踪事态进展。

(胡毅、齐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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