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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4)

时间:2021-07-22 18:10人气: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17.大力支持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在市医药健康统筹联席会下建立推动创新产品入院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速创新医疗器械临床应用,推动形成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品收费模式。开展针对创新产品医保支付的商业保险试点,拓展医疗市场支付能力。研究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与医用耗材采购、结算的对接,推动建立医疗器械营销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监管局)

(五)加强重点区域功能布局

18.激发北部创新引领新动能。发挥海淀区、昌平区对前沿技术突破和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的孵化作用,成为支撑产业持续强劲发展的引擎。支持探索设立早期种子投资专项基金,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化基金失灵的早期项目进行合约式锁定。海淀区重点加强源头创新转化服务和专业孵化器建设,超前规划多领域交叉融合的专业加速器,建设数字医疗企业聚集区和产品的应用示范区。昌平区进一步优化生命科学园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完成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规划,加快产业供地和建设。(责任单位:海淀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19.打造南部高端制造承载区。发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的空间优势,积极承接北部及全球科技创新成果,打造优势产业集群。针对重大落地项目或产业化项目,设立以政府股权、债权、贴息等投资方式为主的新型重大项目投资专项基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对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土地、空间保障,大兴区做好临空经济区、生物医药基地扩区规划和建设,完善区域产业承接要素,引进和承接100个以上市级产业化重点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兴区政府)

20.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瞄准医药健康产业链价值高端和上下游关键技术环节,实施“强链工程”,支持领军企业在津、冀地区布局和建设原料药、加工制造等相关基础设施,形成京津冀供应链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建立京津冀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区域协同,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研发、生产、物流全链条储备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药品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统筹协调

发挥市医药健康统筹联席会作用,固化新冠肺炎疫情科技攻关机制做法,协同联动加强服务。聚焦前沿技术、项目品种、人才、政策、投融资等信息,建立以问题为导向、动态展示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医药健康信息平台”。引导海淀区、昌平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错位发展,形成创新孵化到产业落地的有序衔接机制,分别建立“产、学、研、医”深度融合的交流合作社区。

(二)细化责任分工

市有关部门、相关区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细化方案,将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台账化。围绕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建立动态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检查评估,推动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三)争取政策支持

落实已配套出台的医药健康产业专项政策,做好实施效果评估,不断优化完善,满足不断变化的新需求。加强与国家部委开展的行政审批服务创新试点相关政策对接,积极争取人类遗传资源服务站试点,医疗器械服务站试点,干细胞、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监管创新试点相关政策支持。通过“两区”建设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突破。

(四)做好资金保障

持续做好人才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标准厂房建设以及创新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资金保障。加快实施重点区对转化落地项目阶段性的奖励补贴政策。相关区同时加大对本区域医药健康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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