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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组织保障(2)

时间:2021-06-24 11:32人气: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李佐军:乡村组织振兴应该是包括乡镇和村两级组织的振兴。客观地说,当前乡镇一级普遍面临“钱少事多责任大”的问题。大多数乡镇一级政府包括公务员、事业编、临时工等,办公经费少,许多工作开展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乡镇一级权力小,加上省市县考核检查多,令乡镇干部疲于应付,面临问责风险。此外,乡镇干部待遇低,压力大、责任重。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乡镇在乡村振兴中功能的有效发挥。乡镇是乡村振兴的“龙头”,要切实解决乡镇一级“钱少事多责任大”的问题,把乡镇党委、政府建设成为乡村振兴前沿指挥部。


柴宝勇:组织振兴必须要求各组织之间做好“加减乘除”,实现治理结构的合理和高效。上述的各个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要各得其位、发挥合力。尤其是乡村党组织更要让他们明白,要做好乡村党建工作的“加减乘除”——所谓“加”是指要善于发挥领导作用,善于利用抓手和新手段、新方式,比如“党建+互联网”;“减除”是指“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包办一切,党的领导在于“统领四方”;“乘”在于效力聚集,凝心聚力。同时,要做好村务公开,尊重村民民主权利。现在村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增强,这是一个好事,一定要保障他们制度性的参与权利。在一个组织中,参与感越强,则认同度、凝聚力越高。


培育自治德治法治氛围,激发各方活力


吴平:加强农村德治教育,开展文明村镇和“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开展道德评议活动,发挥道德引领作用和村规民约作用,建设新乡贤文化,促进乡村移风易俗,提高乡村文明程度。要特别关注贫困家庭、弱势家庭,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关爱。要注重培育新时代善文化、孝文化,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睦邻友群等美德。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村匪村霸、宗族恶势力以及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染指基层政权。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党建带群建、促社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依法管好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进一步健全共青团、妇联、工会、残联、志愿者协会等群团组织在乡村的组织架构和队伍建设。鼓励乡村筹建群众文艺、体育等兴趣团队。


李佐军:当前特别需要重视的是振兴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强村。集体有收入,党组织才有力量,推动乡村振兴才有可靠的物质保障和经济基础,才能可持续地解决贫困。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不能走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老路,而是要充分挖掘各种有价值的集体资产,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多种实现方式。设计好外来资本和集体经济的合作模式,实现老板带老乡。大名是农业大县、文化大县,可以利用丰富的耕地发展规模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利用空心村资源可以发展乡村加工业、乡村旅游。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不限于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些联体打造的村可以联合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用活政府投资和社会帮扶资金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柴宝勇:乡村实现振兴需要有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文化氛围。在国家层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认为,文化自信非常重要,未来一个大国的兴起一定是在经济实力基础上的文化复兴。乡村也是如此。“一个人你要活出精神来,一个村庄也要活出精神来,一个国家才有希望。”文化就是这个乡村的软实力、“精气神”。因而,有文化传统的乡村一定要守护好这份来之不易的宝贵财富并赋予其时代价值,大名县在这方面有非常多的传统文化值得挖掘。文化传统较少的乡村也要尽力至少建构一种积极向上、奋勇争先、尊重知识、尊崇文明、科学理性的现代文化。有了文化,组织结构的运转才真正有了灵魂和温度,而不再是僵的和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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