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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7 18:15人气:来源: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2〕35号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工作部署,2022年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深入细节,稳步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提升保险保障水平,强化农村金融环境建设,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涉农金融投入稳定增长


(一)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机构要继续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完成差异化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力争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各银保监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内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


2021年末普惠型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占比较高或增量、增速较突出的银行机构,可在2022年初报送信贷计划时,向监管部门申请实行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差异化考核。


(二)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各银保监局要科学制定辖内县域存贷比提升计划,持续监测县域信贷资金适配情况和县域保险保障水平。13个粮食主产省的银保监局要督促实现辖内各产粮大县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继续保持辖内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质效,丰富服务种类。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向自然村延伸拓展基础金融服务。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力争2023年底实现基本全覆盖。


(三)努力完成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力争832个脱贫县各项贷款余额、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长,各脱贫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稳中有增。在脱贫地区有经营业务的银行保险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主要农业保险承保公司,要努力保持脱贫地区各项贷款余额、农业保险保额增长。


力争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全国贷款增速,各重点帮扶县至少有1款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大型银行要力争实现重点帮扶县的贷款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其他在重点帮扶县有经营业务的银行机构,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对重点帮扶县的贷款要保持一定的增量和增速。


(四)加强监管考核引领。各银保监局、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及时、准确报送各项计划及完成情况。各级监管部门要定期开展监测,采取通报、提示、约谈等措施,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完成服务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数据治理,适时开展现场检查,杜绝“数字达标”,严肃惩处数据造假。


二、优化涉农金融供给体制机制


银行保险机构要把服务乡村振兴与自身发展战略相结合,持续优化多元化、有序竞争、互相补充的涉农金融供给体系,避免过度竞争、不当竞争。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细化明确服务乡村振兴的业务范围和边界,强化对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大转贷款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引导转贷行扩大转贷款用于涉农小微企业等重要涉农主体的比例。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结合业务特长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首贷户拓展力度,更多为此前未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积极填补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空白;向县域分支机构合理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将自身县域存贷比提升至合理水平。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不断提升乡村振兴服务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化解风险,完善省联社治理机制,推进村镇银行改革。


银行机构要做实、做细服务乡村振兴内部运营机制,落实涉农信贷尽职免责制度,优先向乡村振兴领域配置低成本资金。鼓励政策性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继续给予普惠型涉农贷款不低于75BP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的绩效考核权重。银行机构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充分运用各项数字技术开展面向涉农主体的金融服务,切实提升涉农主体融资便利度,努力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推动综合融资成本实实在在下降。


三、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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