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政务动态

新农村网_新农村客户端

当前位置:

中国种业发展的困境与对策(2)

时间:2021-04-18 22:11人气:来源: 中国种业

自1982年种业市场化以来,中国种业逐步构建了以《种子法》为核心,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为补充的现代种业法律体系,在一定时期内为中国种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然而,当前种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如科研管理体制不顺、种业知识产权有效保护不足、种业管理部门职能职责不清晰、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的可持续发展。


2.1 科研管理体制不顺


在种业领域,公共科研单位一直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稍显不足。科研单位之间也缺乏相互合作,科研投入重复较多、效率不高。公共科研单位凭借国家资助的科研经费和政策鼓励,自办或合办种子公司,运作“自己”的研发成果,致使种业领域呈现国家投入科研与企业自主科研的“双轨制”,不利于确立种企的创新主体地位。育种“双轨制”不摒除,与跨国种业巨头抗衡的中国种业“航母”只能是空中楼阁。


2.2 种业知识产权有效保护不足


于商业性育种而言,加强品种权的保护是激发创新研发的根本动力与前提。目前中国种企育种能力弱,原创品种稀缺,大多通过联合开发、购买种子经营权的方式获得销售良种的资格。在竞相争取种子经营权的过程中,因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品质趋同的现象大有存在[12]。在种子市场监管环节,相关部门难以监管包装内实际销售品种与包装声明的审定品种的一致性,导致许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非法经营行为增加,制约了种子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种业新品种研发的积极性[11]。如何使知识产权有效支撑未来种业发展,是我国种业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


2.3 各种业管理部门职能职责不清晰


种业市场监管机构多而复杂,如种子管理站、质量监督局和工商局等,各监管机构的管理职能和分工不明确,影响了种业市场的监管效果;受种子管理部门检测能力的制约,很难查出品种侵权的证据,因而难以有效控制种子的侵权行为[11];基层种子管理部门面临着编制与资金严重不足的窘境,“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罚而不纠”成为他们不得已而为之的“管理手段”,使得种子市场处于亚健康发展状态[12]。


2.4 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近年来,中国种业大力提倡科技人才向种企流动,然而在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下,育种科研人才缺乏向种企流动的积极性。中国种业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公共科研单位是育种主体的格局,而且事业单位工作稳定,在养老、医疗和获取其他公共产品等方面比企业享有更多的有利条件。加之种业科技人才在公共科研单位一样可以从事新品种的研发和市场开发,导致育种科研人才向种企流动的驱动力不够。


3 中国种业发展的出路与对策


观内,中国种业受到来自国外种业巨头的竞争压力;观外,中国种业在“走出去”的进程中遭遇一定阻力,面临众多困难。为了更好地应对未来的发展之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中国种业发展的对策。


3.1 探索中国种业“走出去”之路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种业不断从国外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外资企业,如引进美国纽荷尔系列脐橙品种、日本红富士苹果等品种;引进SNP检测技术和基因编辑技术;引进孟山都、杜邦先锋、先正达等全球大型外资企业。在“引进来”的过程中,首先是打破了国内育种者传统的惯性思维。如先玉335和德美亚系列玉米种子拥有早熟、脱水快和胶质含量高等特殊性状,这些特殊性状[11]刷新了国内育种者的育种思路。跨国种业巨头除拥有技术上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外,其新品种推广和后续技术服务优势对中国种业也产生了重要启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探索如何“走出去”,使中国种业走向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是大势所趋,也是中国种业当前需要重视的问题。


3.1.1 分层次、分阶段推进中国种业“走出去”


标签:

本类导航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