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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1122”支部工作法 层层压实党建责任

时间:2021-11-16 14:56人气:来源: 党建网

  国家能源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费县公司”)地处山东省临沂市,隶属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是山东电网鲁南区域重要的电源支撑点。近年来,费县公司管理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在创新实践中破解党建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点,实施“1122”支部工作法,破解党建“灯下黑”的难题和管理短板,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切实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当好火车头,跑出加速度,真正走在前、作表率,完成好肩负的职责和使命。

  一、工作做法

  费县公司管理党支部是一个跨部门党支部(属联合党支部),管理范围包含8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部、党建工作部、纪委办公室、财务产权部、采购部、计划部、安全环保部。管理党支部在管理属性上是个典型的企业管理机关党支部,所辖的管理部门多、中层干部多、管理业务多,在开展支部工作上存在党员工作岗位分散、开展组织生活有困难、抓党建主体责任在管理部门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1122”即“一帮一促、双进双责”支部工作法实施,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金钥匙”。

  (一)“一帮一促、双进双责”工作法的内涵

  “一帮一促”:党支部实行支委委员与部门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支委委员协助职能管理部门解决部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和党员职工思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职能部门及时向支委委员反映促进党支部工作的建议,从而达到支部帮部门、部门促党建的目的。

  “双进双责”:党支部以职能管理部门为单位设立党小组,强化各部门主任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推进党小组“进”部门、抓党建主体责任“进”部门;明确党小组长为负责党小组党务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部门主任为部门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党小组长抓党务工作责任、部门主任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二)“一帮一促、双进双责”工作法的做法

  一是支部帮部门。构建支委委员一对一帮扶部门工作机制。管理党支部下辖8个部门,支部委员会设立7名支委委员,以部门为单位成立党小组,将7名支委委员分别编入7个党小组,这样就基本形成了支委委员与部门一对一帮扶工作模式。明确帮扶任务。制定帮扶任务清单,支委委员协助部门抓好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帮助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听取、收集部门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

  二是部门促党建。各职能管理部门主任强化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支持、促进党支部工作。部门围绕党支部工作与公司中心工作的融合、落实,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提高党支部工作的质量实效。着力形成党支部所辖各部门抓党建工作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的工作机制。

  三是“双进”推动党建工作重心下沉。管理党支部原有党小组设置由多部门党员组成,党小组每月召开党小组会议或开展组织生活时,因工作原因党员不容易集中,造成党小组组织生活实效性不强,质量不高,同时,还存在抓党建责任在各职能管理部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为此,自2017年下半年起,党支部对党小组设置进行了调整,以部门为单位设立党小组,同时要求各部门主任认清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在部门认真肩负起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四是“双责”推进党建责任层层压实。各党小组长、各部门主任认真履行各自肩负的“一岗双责”,即,党小组长要在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党小组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保证支部的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承担直接管理责任;部门主任要在履行岗位职责,抓好本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工作成效与启示

  (一)进一步增进党支部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互促。“一帮一促”实现了党支部与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互动交流、互帮互促。费县公司管理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党支部的工作任务,积极协助各部门主任推进业务工作的完成,主动帮助解决部门提出的问题,成为党支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推动党建工作在创新、务实、融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党建质量和实效,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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