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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省委一号文件发布(6)

时间:2021-03-11 14:09人气:来源: 江西日报

  (二十一)构建“三农”多元投入格局。建立健全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财政资金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制定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支持发行乡村振兴类别专项债券。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投入。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实大型银行“三农事业部”,鼓励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品范围,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生态产品价值等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乡村下沉。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建设。完善“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机制,支持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引导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在境内外交易场所上市融资。深化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农业农村。 

  (二十二)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鼓励盘活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各地消化存量所得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原址恢复林地用途的畜禽养殖场异地重建时,依法依规优先使用林地定额。根据乡村休闲观光、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工厂化育秧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点状供地”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机制。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程序。 

  (二十三)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开展乡村振兴全面培训,分级对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开展轮训。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发展农村社区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优化乡村创业环境,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吸引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异地工作乡贤等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任职挂职,选拔一批优秀“三农”干部充实到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落实工资补助待遇,及时奖励乡村振兴领域担当作为干部。 

  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二十四)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农村工作,听取农村工作汇报,决策农村工作重大事项。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建立健全领导联系、部门和社会力量帮扶、干部挂点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制度,省市县三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乡镇党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先锋。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解决好有的地方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缺兵少将、运转不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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