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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7)

时间:2021-07-09 12:22人气: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五、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素保障

(二十一)构建“三农”多元投入格局。建立健全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财政资金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制定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支持发行乡村振兴类别专项债券。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投入。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实大型银行“三农事业部”,鼓励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品范围,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生态产品价值等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乡村下沉。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建设。完善“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机制,支持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引导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在境内外交易场所上市融资。深化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农业农村。

(二十二)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鼓励盘活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各地消化存量所得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原址恢复林地用途的畜禽养殖场异地重建时,依法依规优先使用林地定额。根据乡村休闲观光、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工厂化育秧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点状供地”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机制。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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