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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0%以上县(市、区)将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时间:2023-10-15 09:30人气:来源: 四川日报

日前,民政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联合制定《四川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力争在全省80%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基本形成布局设置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康复服务网络广覆盖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其中,今年要求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0%以上。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有6个子行动,即通过建设康复服务体系、搭建基层服务网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化行动;通过建立转介登记机制、完善服务转介机制,实施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行动;通过统筹各类服务资源、丰富康复服务内容、推进服务形式多样化,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通过挖掘使用专业人才、提高人才保障水平,实施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通过政府部门引领推动、筹集使用社会资金,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通过加强服务过程监督、发挥社区支持作用等,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行动。

在具体实施中,我省将重点整合精神卫生医疗(福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康复(托养)、社区服务等机构资源,发挥精神(心理)卫生医生、护士、社区精防医生、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优势,合理布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引导城市精神卫生优质服务资源下乡镇、入村居,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通过驻点帮扶、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农村地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水平。

《方案》还提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因超出承接能力等原因,需要精神障碍患者等候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再次审核申请人意愿等情况,就近转介至其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笔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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