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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印发

时间:2023-07-16 10:45人气:来源: 四川日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出台的首个覆盖全省的综合性政策制度。

《办法》构建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衔接,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非税收入等业务环节相融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职责。

《办法》从源头上规范资产配置,要求应按照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原则制定资产配置标准,鼓励各级各部门通过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满足业务工作需求,避免资产低效使用、闲置浪费。同时,《办法》明确本级财政和其他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有权调剂部门(单位)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积极推动资产盘活。

《办法》按管理级次、单位性质、收益类型对资产使用和处置收入进行了规范,还对资产会计核算、盘点清查、资产评估及权属登记等作出相关规定,并明确了资产报告和监督管理相关内容。

《办法》进一步凸显四川特色,前瞻性地将资产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系统化,明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施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对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时间、组织程序、结果应用等进行了规范,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能。

《办法》自2023年8月1日正式施行。(笔者 吴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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