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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3)

时间:2022-05-24 09:36人气:来源: 人民日报

  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开放共享。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专业课程。充分发挥老年开放大学、老年科技大学辐射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互联网+老年教育”服务模式。依托区域教育资源优势,建设培育市级老年学习示范校(点)。各街道乡镇至少组建一支老年教育志愿者服务团队,大力培育老年学习共同体。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宣传引导老年人践行积极老龄观。

  (十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整合街道乡镇资源,建设与辖区老年人口规模相适应的老年文化活动场所。探索“医、养、文、体、教”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共建共享模式。加强老年活动组织建设,扶持组建基层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专业团队,培育优秀活动骨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推广普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鼓励文化娱乐产业为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提升老年旅游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京郊资源优势,推动养老服务与乡村旅游、绿色农产品开发等融合发展。

  (十三)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针对老年人就业需求和特点,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提升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水平。培育和发展基层老年协会,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北京老科学技术工作者总会作用,开发退休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等老年人力资源参与社会服务。建立养老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措施。

  五、全面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十四)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

  进一步完善本市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政策。强化涉老重点领域监管,在婚姻、财产、消费、金融等领域加大针对老年群体的法律支持。拓展公共保护服务内容与范围,将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群体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积极发展老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协调与服务机构,建立涉老侵权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积极灵活应对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供给中日益增长的基础设施、人才、信息等领域内的各种合作需求,促进各部门、各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积极合作,建立老年人、家庭、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多元协同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

  (十五)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地方标准。推广适老化住宅建设。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将为老服务设施织补进城市更新中。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到2035年底,全市城乡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为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紧急救援设施安装、巡视探访等服务。探索在养老服务机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全面发展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

  (十六)助力老年人融入数字化生活

  开展“智慧助老”“科技惠老”专项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数字产品的技术障碍。依托社区加大对老年人数字技术应用的宣传和培训,并在老年人高频活动场所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实施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开发推广适老智能产品。推广互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

  (十七)营造良好社会敬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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