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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2-09 12:36人气: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人民网北京2月9日电 日前,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落实措施逐步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4.5个托位、其中普惠托位不低于60%的标准,配置完善托育服务设施。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制度安排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常住人口生育登记一网通办

依法依规优化生育政策。综合评估北京市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在完成《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废止等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清理相关政策规定,完善配套文件,确保政策有效衔接。

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织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完善“三边四级”(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市级指导、区级统筹、街乡落实、社区参与)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人人享有。

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实现常住人口生育登记一网通办。做好生育登记与母婴保健服务、生育保险待遇等衔接工作。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生育保险报销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完善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统计、卫生健康、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人口相关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开展人口形势分析,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建设母婴友好医院、儿童健康友好社区

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把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优化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网络,完善高危孕产妇全链条、全周期、可追溯服务。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提档升级,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区域医疗中心及三级助产机构新生儿科(病室)全覆盖,建设母婴友好医院、儿童健康友好社区。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与干预。创新全生命周期“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在优生优育中的特色优势。

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出生缺陷预防、诊断、治疗及追踪服务。开展婚姻登记、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咨询指导一站式便民服务。推动产前产后一体化服务管理和多学科协作。科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

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机构准入条件,规范实施行政审批,强化动态退出机制,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加强辅助生殖机构质量控制和监管,提供更加规范、安全、优质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

各区设立不少于一个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

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完善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开展学前教育相关专业人才中职、高职、本科衔接贯通培养。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支持力度。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服务提供金融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托育相关保险产品。落实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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