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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2)

时间:2022-02-09 12:36人气: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放大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加大普惠托育机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提供一批普惠性托位。各区结合实际按照目标要求逐年落实托位建设任务。“十四五”时期,各区均设立不少于一个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承担辖区托育机构及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至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

鼓励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至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打造“一刻钟”托育服务圈。支持和规范家庭托育点的建设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大型园区为员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利用存量的国有企业房屋土地和疏解腾退用地用于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鼓励各级文明单位在促进普惠托育服务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开展线上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依托社区儿童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基层工作阵地,开展育儿指导、亲子课堂、家长沙龙、临时托管等服务,探索实施灵活多样的照护服务。支持“互联网+托育”发展,开展在线父母课堂、育儿资讯等服务,帮助婴幼儿家庭提高照护能力。

加强综合监管。各类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化支撑,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评估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1.3米以下儿童乘坐公交、地铁享受免票优惠

完善创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延长生育假、男方陪产假等制度,设立父母育儿假,综合利用保险、财政、薪酬等方式,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1.3米以下儿童乘坐公交、地铁,享受免票优惠。

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城市副中心、回天地区、城南、新首钢等重点区域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支持各区通过集团化、学区制等办学方式,带动相对薄弱学校发展,扩增优质教育资源。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以公益普惠为原则,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统筹开展体育锻炼、课业辅导答疑和丰富多彩的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加大学前教育支持力度,不断满足家庭对普惠性幼儿园学位的需求,按照相关要求适当延长在园时长,给确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务。将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费用等情况纳入学校督导工作内容。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从严审核校外线下培训。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切实预防资金风险。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执法检查,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聘和用人过程中,不得实施性别歧视。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责任制度。完善履约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生育、公平就业等权益的违法行为。鼓励和支持失业女性参加北京市免费就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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