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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25项措施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时间:2021-06-10 01:27人气:来源: 光明日报

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 (池梦蕊)日前,《北京市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这是北京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改革举措和重要制度保障,对于推动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构建和谐共生的城乡关系,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若干措施》紧密衔接“十四五”规划及农业农村等相关领域重要文件,又体现北京特色,突出系统性和顶层设计,从首都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了6方面25条措施。

突出首都特点,推动城乡互补

北京市总体呈现“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特征。据统计,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2189.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6102.6亿元,其中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72.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2.5%),农业增加值107.6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约0.4%)。郊区面积约1.5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的93%。

因此,做好新发展阶段首都“三农”工作,必须立足北京“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市情农情,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短板,把乡村振兴作为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走“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结合这一市情农情,《若干措施》提出“四个突出”,即突出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城乡优势互补作用和突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这既是落实首都发展“大战略”、推动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也是保护和增进农民权益、让发展成果为更多农民所共享的“拳拳初心”。

《若干措施》特别强调以城带乡、城乡一体,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功能互促、优势互补。此外,提出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城乡基本性制度安排,着力破除各种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瓶颈,畅通要素流动渠道,创造条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推动城乡深层次融合。

深化功能、要素、服务、产业“四个融合”

城乡融合发展关键在“融”,为此,《若干措施》聚焦当前北京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阶段性问题,重点深化四个“融合”。

在促进城乡功能融合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城乡空间上注重差异化融合发展,完善分区指导、分类推动、分级管控的城乡融合发展策略,提升新城综合承载能力、支持新市镇和特色小镇建设发展,优化乡村空间和村庄布局。城乡规划上注重一体化管理,完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城乡统一的规划机制。城乡功能上注重互补发展,完善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机制,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乡村发挥好鲜活农产品供应、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休闲康养等功能。

比如,密云区与朝阳区深化园区、产业合作,依托密云区生态商务区共同创建朝密高科技“双创中心”,引入市场化运营主体,积极引导符合密云区功能定位的企业实体入驻。未来,两区将持续优化完善企业总部办公在朝阳、配套研发和生产在密云的协同发展模式,实现朝阳减量发展的同时,促进密云发展壮大主导产业。

在促进城乡要素融合方面,人才要素、土地要素、资金要素和技术要素都至为关键。《若干措施》提出,要组织开展“千名干部科技人才进千村入万户”活动;持续推动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鼓励各类工商资本下乡;集中打造一批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平台,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等。

比如,大兴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宅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文创等新业态,形成了农民自主的低成本就地城镇化模式。主要做法有:由各村联合组建镇级联营公司,作为集建地入市实施主体;通过按年支付集建地租金,地块上市后合理设计留地、留物业、留资产和入股经营等方式保障村民利益。2015年至今已成功入市交易经营性建设用地15宗127公顷,总交易额突破210亿元。

在促进城乡服务融合方面,聚焦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还需提升两方面问题,《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北京率先建成城乡统一、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争取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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