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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遛狗不拴绳可报警违反法规者将被罚款或被吊销养犬证

时间:2021-05-07 08:51人气:来源: 光明日报

原标题:“遛狗拴绳”可打110报警

5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号“平安北京”发布内容称,“遛狗拴绳”违法,是5月1日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中最引人关注的条款。

对于新法的出台,绝大多数网友都表示支持,但如何执行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有网友提问“遇到遛狗不拴的情况如何反映”,平安北京官方微信号回答称,可拨打110报警或向辖区派出所反映。

关注

“喜欢你”想“跟你玩”

成狗伤人常见借口

“遛狗不拴绳”违法,是5月1日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中最引人关注的条款。对于新法的出台,绝大多数网友都表示支持,而如何执行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就在新法执行前一周,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遛狗不拴绳”的典型案例:4月22日,赵某江在朝阳区双桥某街心公园散步时,存在未登记年检养犬、未束犬链携犬出户等违法行为,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警告并罚款2500元。

5月5日上午,北青报记者前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附近多个公园周边探访发现,在一个多小时里,所见到的4位遛狗人都能够执行“遛狗拴绳”的规定。

北青报记者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期宣判的因遛狗产生的纠纷案件发现,七成以上的纠纷都和“遛狗不牵狗”有关,其中更有将近一半纠纷的产生并不是因为“狗咬人”,而是因为狗追、扑、叫等行为惊吓到路人或他人宠物,导致路人在惊慌躲避中受伤、受惊。

对此,北青报记者从网上征集了部分狗伤人的案例,受害人在讲述他们被狗咬伤的经历时表示,狗咬伤人后,狗主人多会以狗“喜欢你”想“跟你玩”或“被咬者主动挑逗狗”为理由辩解。

据北青报记者统计发现,在40份与狗咬人或咬伤他人宠物有关的判决中,同样有超过八成的被告会以上述理由进行辩解,并希望借此减轻责任,但在法庭中却又无法提供对方主动挑逗狗的证据。因此,遛狗拴绳不仅仅是保护他人,同时也是对狗主人的一种保护。

提示

违规个人可能

将面临500元以下罚款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目前针对养犬执行的是《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九条明确,对于违规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出租汽车的;违规携犬乘坐电梯的;违规携犬出户等情况,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此外,如果因为养犬遛狗产生侵权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服务

控制好拴狗绳长度

须做到全程拴绳

“遛狗不拴绳违法”新规发布后,很多人确实按照规定拴绳遛狗。但是,大街上仍有很多“无效拴绳”的情况。5月5日,新华社发布视频,民警现场演示遛狗的正确姿势。

首先,很多人在给狗拴绳时,绳子过长,所以即使有绳,汪星人依旧“放飞自我”。正确的拴绳姿势,需要控制好绳子长度,注意避让路人。其次,还有一些人选择性拴绳,人多时“有绳”,人少时“无绳”,典型的侥幸心理。民警向大家展示,正确的拴绳姿势是,出门、路上、直到回家必须全程拴绳。

最后,还有些人使用的项圈间隙过大,三个手指插进去依然绰绰有余,最后造成项圈脱落。正确的姿势是,项圈的大小以刚好插入3根手指为准,这样狗不会很难受,项圈也不会脱落。

本组文/本报记者 张子渊 实习生 陈银霞

统筹/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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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别忘了为爱犬年检

北青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获悉,自5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养犬年检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北京市公安局已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养犬年检手续的通告》,规定了本年度养犬年检时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据了解,5月1日当日,全市共办理登记年检犬16515只,其中新登记办证犬7968只,年检犬8547只。

据了解,凡是在2020年度办理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的养犬人,应于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养犬登记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缴纳管理服务费。公安机关核实犬只符合养犬标准、证件正确无误后办理年检手续,并在养犬登记证上加贴养犬年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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