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政务动态

新农村网_新农村客户端

当前位置:

稳住“药箱子”鄂州市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筑牢药品价格屏障

时间:2022-12-15 18:03人气:来源: 本站

近期部分感冒药、抗原检测试剂、口罩等药品及防疫物资价格呈现一定程度上涨,为进一步规范鄂州市药品及防疫物资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鄂州市是否存在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检查“四类药品”销售价格

该局自优化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出台以来,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密切关注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做到有投诉必处理;充分发挥科队协同、局队联动的监管优势,采取重点检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多种行政手段保持药品价格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强制搭售、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九不准”红线。

实地检查药品及防疫物资销售情况

实地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重点关注“解热镇痛药、镇咳药、抗菌药、抗病毒药、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及防疫物资的销售情况,现场收集进销台账、进货渠道、供应库存等信息,认真核对进销差价率,指导经营者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执法人员现场核对进销差价率

同时,通过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线上平台和线下执法检查方式发放《关于规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该局引导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国价格法律法规,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合理运用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截至目前,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已检查医疗药品及用品经营主体344家,发放提醒告诫函150余份,督促整改明码标价问题5家,对4家药店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搭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查处哄抬价格案件1起。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药品及防疫物资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紧盯群众诉求,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手段,保持药品执法高压态势,用实际行动为鄂州市人民群众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讯员方杰、邱梦莹)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本站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