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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20条政策 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2)

时间:2022-03-30 12:57人气: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建设省级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行业内中小微企业提供需求撮合、转型咨询、解决方案等服务。对认定的省级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电商企业实现省内生产实物类商品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并在省内入统纳税的,在申报年度内对新增网络零售额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若干政策》提出,将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转化、知识产权创造、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鼓励数字经济领域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参与、产学研深度合作,共同创建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的建设资金补助。上述平台建成运行后,5年内给予一定研发经费支持。对实质引进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围绕数字经济重点发展产业,每年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1000万元。支持数字经济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专利导航,建立专利预申请补助机制,对提出申请国际、国家专利的,经评优认定后,根据拟申请专利类型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用于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个奖项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在创新创业方面,鼓励各类孵化载体面向大学生团队提供免费的孵化场地,支持在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打造为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业融资增信平台,支持数字企业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的科技担保贷款和300万元的科技保证保险贷款。

营造良好发展生态

《若干政策》提出,将在基础设施建设、高校学科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方面提供若干政策支持,为数字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生态。

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要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预留空间,保障全省信息通讯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与建筑物、构筑物等空间同步设计、建设和验收。依法免费开放公共设施和国有企业所属建筑物,利用路灯、监控杆、办公楼等公共资源,支持建设基站、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

在数字类学科建设方面,鼓励省内高校加强数字类学科建设,提升办学实力,提高学科的人才培育水平。对省内高等院校设置数字类相关专业且取得建设成果的,统筹现有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进入数字经济领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等院校,统筹“双一流”建设资金给予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各类融资需求,畅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数字经济领域企业信贷审批流程,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扩大信用贷款规模。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数字经济发展基金,省级现有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参股、跟投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按规定分阶段予以特殊奖励。对省内上市公司再融资并用于省内投资的,按实际到账金额2.5%奖励,最高500万元。(来源:人民网 杨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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