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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2)

时间:2022-03-30 12:02人气:来源: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四)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的监督管理,按照“先备案、后开设”原则开设政务新媒体;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坚决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差的,做好整合清理。及时准确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更新账号信息。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内容发布的主题策划、重点推广,提升政务新媒体政务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水平。

(五)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于2022年1月20日前通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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