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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3)

时间:2021-08-31 20:50人气:来源: 重庆日报

(十四)打造诚信政府。加强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向社会和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因政府换届、领导干部调整等违约毁约。全面清理涉政府机构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失信风险。(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等)

(十五)健全政企沟通机制。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把听取市场主体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作为制定涉企政策的重要程序。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依法解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等)

(十六)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干部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尊商、亲商、重商、扶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统战部等)

(十七)严肃执纪执法。将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纳入纠治“四风”重要内容,聚焦行政审批、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纠治慵懒散拖、吃拿卡要等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等)

七、强化保障机制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谋划思路、制定方案、推进实施等各环节。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十九)分工协作推动政策落地。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细化落实改革措施,加强指导服务,推进政策落地实施。各区县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探索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

(二十)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建立正向激励体系,加强对典型案例、创新成果的总结推广,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二十一)强化督查考核和社会监督。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机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改革成效,公开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案例,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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