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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2)

时间:2021-08-05 21:04人气: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持续强化内容保障,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建设。要健全政府网站发布内容保障机制,落实拟稿部门、政务公开部门逐级审查机制,明确各栏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检查栏目信息更新和内容质量。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网站栏目,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或关闭整合。进一步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整合功能相近的互动交流栏目,提高留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要不断提升网站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指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国办抽查指标要求,加快完成统一登录、一号登录功能建设和网站IPv6改造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加强信息资源安全管理。加强网站链接可用情况的检查和巡检,避免网站中死链、错链、暗链等安全风险;建立政务新媒体自建栏目可用情况日常巡检机制,避免出现自建栏目无法正常访问、出现错链等安全风险。

(四)加大监管力度,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要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定期对政务新媒体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注销闲置新媒体账号;对于报送系统中注销的账号,要及时在报送系统变更相应状态,避免出现已注销、停用账号在报送系统中状态仍显示正常。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新媒体各项功能,强化互动交流栏目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联动。

(五)压实工作职责,重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要统筹考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建立常态化抽查监管机制,切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第二季度被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抽查发现并通报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抓紧时间整改,整改问责情况在通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附件:

1.自治区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doc

2.自治区2021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xlsx

3.自治区政务新媒体专项清理“回头看”检查情况.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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