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政务动态

新农村网_新农村客户端

当前位置:

四川出台意见加强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时间:2021-04-08 11:34人气:来源: 四川日报

我省出台意见加强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哪些事可代办?群众说了算!

●代办事项由群众说了算,凡与村(居)民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事项可列入服务范围

●代办事项统一操作规范和办理流程

●民事代办员负责办理,建立全程跟踪制度

4月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兑现“方便群众办事”改革承诺,民政厅、农业农村厅、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凡与村(居)民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事项可列入服务范围,尊重村(居)民自主选择权利,代办事项须经村(居)民授权委托,涉及个人隐私或不愿代办的不得强制代办。民事代办重点面向边远村(社区)到县乡、县乡到边远村(社区)不方便办事的群众,以及一般村(社区)特殊困难人群,支持村(社区)群众办理能够自行办理的民事事项。

《意见》明确,县(市、区)制订村级民事代办工作指南,细化具体流程和出具时限,明确办理用途和法律法规依据等,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场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民事代办点(站)等公布,方便群众获取查询办理。健全民情收集、造册登记、工作时限、回复反馈、归档备案、问题通报等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意见》明确,由村级民事收集员收集群众代办需求,由村级民事代办员负责全程跟踪办理。实行村(社区)民事代办员挂牌上岗,在民事代办点(站)公示代办员姓名照片、岗位职务、联系电话、代办时段、办结时限等有关信息,做到村级民事代办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全覆盖。建立村级民事代办员全程跟踪村(社区)群众急需或急办事项制度,及时帮助村(社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急难愁盼事项。(记者 李丹)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 四川日报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标签: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