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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补协调联动短板 堵农机安全漏洞

时间:2021-09-10 15:28人气: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农机安全生产涉及点多、线长、面广,补短板、堵漏洞、强化全链监管是农机安全监管的一项艰巨任务,迫切需要有关部门的专业支撑和协调联动。为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建立健全具有江苏特点的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制度体系,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农机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总体要求。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贯彻落实省编委、省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文件精神,针对农机安全生产交叉领域风险隐患,咬定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消除农机安全监管盲区,精准防控农机安全风险,压降农机事故,织密扎牢农机安全监管网,构建农机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机制,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通知》明确农机安全生产协调联动重点事项。在监管机械方面,落实变型拖拉机全面禁止通行,根治变型拖拉机隐患;严厉查处拖拉机运输机组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无证、拼装改装等行为,强化路面管控;农机(烘干)作业、维修服务等经营活动防火防爆和用气用油用电安全,增强风险辨识化解能力。在监管基础设施方面,农机存放场库、厂房和农田机耕道路、桥梁等按设计标准建设维护,既有建筑设施牢固可靠,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满足农机通行条件。在监管人员方面,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使用无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无证驾驶人;镇村履行农机安全属地责任,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通知》强调农业农村部门在协调联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跨前一步,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梳理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边界不清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商研判制度。如协调有难度的,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推动问题解决。将涉及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服务组织、报废农机回收企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点等底数摸清,强化信息共享,推进精准执法、精细监管。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农机安全专家队伍,聘请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提高农机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相关标准制定修订,组织学习宣贯农机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素质,用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农机作业行为。 

  《通知》要求学习借鉴农机安全生产协调联动经验做法。2020年以来,徐州、淮安、盐城、镇江、泰州等市出台了农机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文件,部分地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烘干作业、维修服务等场所安全检查。各地要学习借鉴徐州、盐城等市的好做法,加快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共管机制,实现农机安全监管专业化、无盲区。要勇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农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指导基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齐抓共管,强化农机安全社会共治,善于将点上经验做法及时凝炼成面上制度性成果,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平安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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