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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我区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5年过渡期保持帮扶政策稳定

时间:2021-06-02 11:31人气:来源: 广西日报

本报南宁讯(记者/陈静)6月1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介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将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推动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现有帮扶政策进行分类优化调整,确保政策不断档、不留空白。健全和落实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纳入监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落实针对性帮扶政策措施,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平稳有序推进相关机制衔接。建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机制,对我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倾斜支持。继续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和完善粤桂协作机制,重点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等。坚持和完善定点帮扶、社会帮扶机制,继续配合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区原28个国定贫困县工作,强化区内单位定点帮扶,实施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行动。

统筹实施“五大提升行动”。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选择少数特色优势产业长期培育发展,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集中倾斜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完善全产业链,强化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实施稳岗就业提升行动,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度,支持龙头企业等带动就业,规范发展就业帮扶车间,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开展以工代赈,多渠道就地就近增加就业岗位。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强规划整合、引导和执行,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设。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大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兼顾对脱贫地区的覆盖。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脱贫地区公共服务质量,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快脱贫地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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