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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南里村中心小学举行法制宣传进校园 与法“童”行共未来活动

时间:2023-11-23 09:21人气:来源: 新农村客户端

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11月21日,威县县委网信办、检察院、教育局、方营派出所在方营镇南里村中心小学举行了法制宣传进校园与法“童”行共未来的普法活动。

威县县委网信办主任刘风威、网络传播和管理股股长姜胜豪、办公室主任潘超;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贾振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高落宇、干警王如意;威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吉双宝;办公室副主任祝起涛;方营派出所所长王培杰、公安局团委书记副所长王诗棋、辅警宫国超;方营校区党总书记彭书宽、校长田旭林;南里村中心小学校长孙新清及师生共计650余人参加了此次进校园普法活动。

活动中,网信办网络文明志愿者带领同学们学习了网络文明相关的内容,具体围绕“网络沉迷危害”“拒绝网络暴力”“保护个人信息”等方面,引导广大学生要遵守法律,合理健康地使用网络,保护个人信息不受侵犯,树立正确的网络文明观,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诱惑,绿色上网、依法用网、文明护网,充分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遇到各种骗局,坚决做到“不理睬、不转账、不轻信、不汇款”。

威县公安局方营派出所民警王诗棋在现场一起交流有关“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关问题。有的同学说了,王警官,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了,我知道: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王警官给同学们讲一个真实的故事:郑某,男,15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外东游西逛,偶然结识了周某(男,19岁,无业青年)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小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周某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种想法,胆子愈来愈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2001年3月18日,郑某因偷盗被拘留,后因涉嫌抢劫被逮捕并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还有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的七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检察干警通过以案施法、互动问答等方式,向同学们细致讲述自我保护相关知识,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到成长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再到怎样远离不法侵害,从而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爱护身体的基本常识,尤其着重强调同学们要有健康的性观念,遇到问题要及时和家长老师沟通,让自己能顺利愉快的度过青春期。

整个普法活动过程开放、活跃,同学们积极回应,在激烈的讨论中和热烈的掌声鼓励下,同学们的安全自护意识得到了提高,安全自护的能力也有所增强。

据现场了解,将陆续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携手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守护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王兰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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