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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8)

时间:2021-04-01 11:06人气:来源: 安徽新闻网

(二十四)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将全省104个县(市、区)分成先行示范区、正常推进区、持续攻坚区,有力有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要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探索经验、率先突破,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安徽样板。正常推进区要自力更生,用好现有政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由易到难、持续发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持续攻坚区要用足用活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努力追赶,跟上全国平均水平。对三类地区实行动态调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

(二十五)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强化对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运转机制。

(二十六)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深化“一抓双促”工程。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加强对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约束监督,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强农村群团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三级试点示范创建。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加快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培育农村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模范守法家庭创建活动。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机制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二十七)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打造好人安徽品牌。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 “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实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振风超市、爱心超市等积分制做法,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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