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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6)

时间:2021-04-01 11:06人气:来源: 安徽新闻网

(十八)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分年稳步提高比例,2025年提高到50%以上。巩固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成果。市县政府要积极利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发挥省农业产业化基金作用。申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争取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用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落实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推进省农信社改革,深化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改革,支持多渠道增强资本实力,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涉农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力度,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县域分支机构贷款管理权限,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推深做实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大力实施农业产业链生态担保,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稳定并扩大重要大宗农作物保险覆盖面,提高小农户投保率,逐步提高特色险占农业保险比重。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五、深化农村改革

(十九)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抓好天长市、旌德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开展省市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系统互联互通试点,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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