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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7)

时间:2021-04-01 11:06人气:来源: 安徽新闻网

(二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执行公共利益征地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公平合理的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稳慎推进滁州市整市和金寨县、泗县、东至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范围。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闲置、废弃以及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措施。

(二十一)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有序推进“政经分离”模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以县(市、区)为重点,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坚持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2021年新增集体经济强村150个以上。

(二十二)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积极推进招商引资、村社结对等,加强“三变”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引进,发挥主体带动作用。探索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及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股权化、集体资源资产股份化机制。鼓励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通过“三变”改革形式建设。探索完善“保底收益+分红”等收益分配方式,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2021年全省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到70%以上。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三)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结对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出台政策举措。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省、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至少要确定1个联系点。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优秀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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