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行动目标: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同时《方案》对各县划分出示范引领、稳步发展、巩固提升三种类别,制定差异化发展目标。
其中,20个示范引领县要求其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大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全面开展,村容村貌得到全面提升;充分分享农村人居环境带来的红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60%以上的村庄打造成为乡土特色、业兴民富、人文和谐的自治区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
38个稳步发展县目标为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显著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实施一批牵引性强、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农村基础设施工程,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
35个巩固提升县目标则是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得到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90%,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大,村庄绿化美化行动深入开展,村容村貌提升,建成一批特色宜居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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