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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14起涉冒名就医、转卖药品等典型案例

时间:2022-04-18 15:16人气: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人民网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鲍聪颖)医疗保障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强化参保人员法制意识,北京市医保局日前通报了近年来14起典型案例,涉及参保人员冒名就医转卖药品、票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广大市民切身利益,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北京市医保局提醒每一家定点医药机构、每一位参保人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医保部门举报,医保部门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伪造报销材料骗保

案例一:张某伪造变造票据骗保

2021年5月20日,北京市医保局收到大兴区医保局移交的参保人员张某涉嫌伪造、变造手工报销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线索。北京市医保局立即对涉案人员立案并开展调查,询问了手工报销材料收取人员、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提取了手工报销材料、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登记表、就诊情况说明、医保基金支付情况打印件、张某提交手工报销材料的监控录像资料及张某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并到张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形成了完整闭合证据链条。经核查,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14日,张某先后10次伪造、变造手工报销材料骗取医保基金,涉及费用总金额为188693.23元,医保基金实际已支付12702.02元。张某骗取医保基金一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北京市医保局责令张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2702.02元,并处骗取金额二倍罚款25404.0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张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医保局已依法向市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大兴区公安局于2021年12月1日对张某立案侦查。

开具药品后转卖骗保

案例二:仉某持本人及其拾到的社保卡开药倒卖骗保

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丰台区参保人员仉某多次违规使用本人以及拾到的参保人员李某的社保卡,前往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取药品后转卖获利。经核查,仉某共骗取医保基金34229.7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仉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缴违法所得34229.79元。

案例三:刘某持家人及朋友社保卡虚构病情开药倒卖骗保

2020年,石景山区刘某(非北京市参保人员)持家人及朋友共六人的社保卡,在北京市多家定点医疗机构虚构病情开取药品,每次开取药品的价值1000元左右,之后以400元左右价格出售给药贩子,每月开药四次左右。经核查,刘某共骗取医保基金83727.71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退还违规费用83727.71元。石景山区医保局对出借社保卡的涉案参保人员均予以停卡处理。

案例四:何某某、李某某团伙开药倒药骗保

石景山区何某某和李某某,通过给参保人员一定报酬的方式收取参保人员社保卡,利用收取的社保卡在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并将药品出售。经核算,两人共骗取医保基金21613.5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何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退还全部医保基金共计21613.59元,出借医保卡的涉案参保人均以停、锁医保卡处理。

案例五:刘某持母亲社保卡开药倒药骗保

2020年,昌平区医保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昌平区参保人员刘某利用其母亲的社保卡进行骗保。经昌平区医保局核查,刘某在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持其母亲的社保卡开取药品,涉嫌构成诈骗罪。昌平区医保局将案件材料及线索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公安机关核查,2016年1月至2020年7月,刘某在多家定点医疗机构,虚构其母亲病情,多次持其母亲的社保卡开药,骗取医保基金9623.3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案扣押9623.39元发还昌平区医保局。

社保卡外借他人使用

案例六:家人冒用社保卡

2022年1月,大兴区医保局接举报线索,反映大兴区参保人员闫某从2018年开始拿自己的社保卡给其姐姐看病。大兴区医保局通过调查,发现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闫某将社保卡借给其姐姐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看病使用。经核查,涉及违规费用27017.4元。

大兴区医保局追回违规费用,对参保人员闫某予以停卡处理;给予举报人奖励金3201元。

案例七:王某某将社保卡借由其母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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