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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销售“四类药品”不登记不报告的药店发现一家关停一家

时间:2021-11-17 17:25人气:来源: 人民日报

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 (李博)今天下午,北京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第262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福义介绍全市检查督导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情况。

从严落实药店疫情防控责任方面,“早发现、早报告”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在此,要求全市药店,进一步发挥监测“哨点”作用,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是做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杀、进店测温扫码,开展流行病学询问,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二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本店“四类药品销售清单。

三是将“四类药品”购药信息及时报送至各区指定的疫情防控部门进行回访。

四是互联网药品销售企业,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实名登记购药信息,实时推送到负责配送的线下药店,由线下药店履行购药信息报告义务,对核实发现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的,线下药店一律不得配送。

王福义表示,下一步,全市药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对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情况继续加强检查督导。对销售“四类药品”信息不登记或不报告的,发现一家关停一家,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王福义表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药店也要做好药品销售服务工作。希望市民朋友到店购药时,主动配合药店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询问,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同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的回访筛查。


(责编:孟竹、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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