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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打造涉老案件集中审理模式五项举措助力老年人权益保护

时间:2021-10-28 15:26人气: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鲍聪颖)10月28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涉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举措暨典型案例发布”新闻通报会,该院在调研分析基础上,探索打造涉老民事案件集中审理模式,同时推出五项司法服务举措,助力老年人权益保护。

通报会前,朝阳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因老年人赡养问题引发的姑侄间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

八旬老人诉亲侄子要求返还房产获法院支持

赵女士在朝阳区安慧里有一处房产,2010年,年近八旬的赵女士将该房产无偿赠与自己的侄子赵某凡,前提条件是由赵某凡照顾其晚年生活,并负责为其养老送终。然而,房屋过户后,赵某凡不仅未依照约定履行赡养义务,还将房屋私自出售。为此,赵女士将侄子诉至法庭,要求撤销二人间附义务赠与合同,并返还卖房款项。

庭审中,被告赵某凡辩称,其与姑姑赵女士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就涉案房屋而言,二人系买卖关系而非赠与关系。原告赵女士提交了证人证言,证明涉案房屋系附条件赠与赵某凡,赠与条件为赵某凡为其养老送终。

北京朝阳法院打造涉老案件集中审理模式五项举措助力老年人权益保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7日原告通过“房屋买卖”方式将案涉房屋过户至被告名下,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载明的成交总价为66万元,被告实际未支付购房款。原告称,房屋过户前,被告对其照料有加,然而过户后就渐渐疏远,最近两三年基本没有照顾,2019年,被告举家前往加拿大,且并未告知何时回国。2021年2月,被告将案涉房屋出售,成交价格880万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虽然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但合同约定价款远低于同期市场价款。从房屋交付至今已逾十年,原告从未要求被告支付房款,被告也并未主动要求支付房款,因此难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此外,原告无亲生子女,年老体衰缺乏照料是必然情况,将价值数百万的房产无偿赠与被告,要求被告为其养老送终符合一般心理认知及生活常识,同时结合原告提交的证人证言,法院采信其将房屋赠与被告是附条件的赠与。另从庭审查明的事实看,被告为原告养老送终的意愿已大为削减,且缺乏履行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原告赵女士与被告赵某凡之间的附义务赠与合同关系,赵某凡返还赵女士售房款750万。

案件主审法官付艳指出,本案中,原告赵女士系年过八旬的耄耋老人,其将房屋赠与被告,赠与的不仅是一份财产,更是一份托付。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被告接受赠与后亦应意识到这是一份责任与信任,不应随意而为。即使今日老人可以依法取回财产,但双方之间的信任与亲情却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裂痕,希望双方今后仍有机会进行修复。“部分老年人没有能够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转而通过赠与财产的方式委托他人为自己养老送终,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而在受赠人未履行抚养义务时赋予老年人撤销权,也是保护老年人权益的一种表现。”付艳法官表示。

朝阳法院五项举措助力老年人权益保护

据悉,近五年,朝阳法院审理涉老民商事案件近五万件,较前五年增长42%,涉老年人案件数量呈现攀升趋势。从案件类型上看,涉老合同类案件数量较前五年增长50%,表明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提升。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朝阳法院推出了息讼安老、诉讼便老、善意援老、智慧助老、普法护老五大工作机制,从推动涉老纠纷源头化解、提供涉老案件便捷服务、帮助受困老人抒难解忧、确保智能技术与老共享、强化尊老理念宣传引领五个方面,探索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司法路径。

“此外,我院还将进一步打造涉老民事案件集中审理模式,由亚运村人民法庭专门审理涉老民事案件,探索涉老案件特别审理程序,引入家事调查、心理慰藉、回访帮扶等制度,为涉案老年人提供更为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朝阳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黎表示。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会长、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维林指出,朝阳法院就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推出的工作举措,是司法机关主动贯彻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的生动实践。作为人民法院,能够立足审判职能、发挥专业优势,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服务国家战略大局,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具有非常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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