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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内违停电动自行车未整改北京一物业公司被顶格罚款1万元

时间:2021-08-05 09:17人气:来源: 人民日报

原标题:一物业公司顶格罚款1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宇)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3日,北京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针对辖区一高层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开出首张罚单。据悉,违规的小区物业公司顶格罚款10000元,违规的居民个人被顶格罚款1000元。

  当天下午,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到六铺炕高层居民楼,对前期发现的消防隐患进行复查。

  在此前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居民楼楼道内存在部分区域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等消防隐患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告知物业公司和居民个人立即整改。执法人员在复查中发现,该高层居民楼内仍然存在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依《规定》对违规的经营性单位,即小区物业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对违规的非经营性个人,即居民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


(责编:孟竹、鲍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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