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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牌匾标识设置应兼顾“特色”和“协调”

时间:2021-03-14 09:56人气:来源: 人民日报

原标题:户外牌匾标识设置应兼顾“特色”和“协调”

  本报讯(记者 高枝)本市大街小巷的牌匾标识设计风格将不再“一刀切”,而是要兼顾“特色”和“协调”。3月12日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二审稿提出,牌匾标识设置既要突出个性,又要与周围市容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连锁经营企业可以沿用同一品牌的设计风格和色调设置牌匾标识。

  此前,本市曾有专门的政策对街头杂乱无章的牌匾标识予以规范。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一批“千店一面”的店铺牌匾标识却出现在北京街头。针对这一现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商业经营者反映,原有规范对商业街区的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尺度过严,不利于营造商业氛围,希望能够结合商业街区特点,有针对性提出商业街区内牌匾标识的设置要求。

  为此,二审稿对牌匾标识设置提出了“个性化”和“特色”的要求,明确相关单位应根据辖区内不同区域功能和风貌特点,为牌匾标识的创新性设计提供空间,避免同质化。同时要求,其设置应与城市区域功能和风貌相适应,与街区历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相融合,与周围市容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户外广告牌匾既体现城市管理秩序,也反映着市场活力,“特色”和“协调”需要兼顾,任何形式的“一刀切”强制规范都可能导致管理效果失衡。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郝志兰介绍,调研座谈中,行业协会和餐饮、商超等企业都认为牌匾标识设计风格的沿用和保持对于企业至关重要,特别是连锁经营企业对于保持品牌辨识度和牌匾标识包含元素特色的现实需求尤为强烈。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业协会和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二审稿提出,连锁经营企业可以沿用同一品牌的设计风格和色调设置牌匾标识,并保持与建筑物外立面造型、街区文化特色、周边景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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