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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3月10日消息(记者王溪 李腾飞)“接续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有利于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住滇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民建云南省委会主委高峰特别关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为此提出建议。
高峰指出,当前,推进乡村振兴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基础依旧薄弱;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艰巨;地方“三农”投入压力较大;资金政策分散,难以有效形成合力。
高峰表示,产业方面,以云南为例,全省扶贫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程度较低,产业“小散弱”“同质化”问题突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值在县域农业产值中不到25%,全省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仅为1.6:1。
高峰建议,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有效衔接。一是做好工作机制衔接。要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格局,推广运用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并继续建立健全包括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评估体系在内的评估体系。二是做好政策衔接。建议从中央层面推行涉农资金在省一级统筹整合,继续秉承“简政放权”理念,着力减少部分涉农项目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现象,增强县级分配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能力。三是做好帮扶衔接。建议在乡村振兴期间延续东西部协作帮扶机制,将驻村扶贫工作队转为乡村振兴工作队,强化对乡村振兴的资金和人才保障。四是做好监管衔接。制定乡村振兴政策资金清单,建立资金使用规范和标准,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资金年度绩效考核,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高峰还建议,要继续保持产业扶贫力度不减,重点关注农业中不同类型产业之间的融合,拓展农业产业链,实现产业的优化升级;加大专项扶贫资金对安置点后续产业的扶持力度,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尤其是对大型、特大型和超大型安置点予以倾斜支持;提高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差异化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
责任编辑:关轩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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