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杞县人民政府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精神,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县城规划区内、本通告下发之前已建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城镇住宅、商业建设项目。包括已登记的划拨国有土地上国家机关、企事单位建设的房改房、集资建房、单位家属院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及占用国有土地的个人自建房。
下列情形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比如占压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蓝线、公共设施橙线、市政红线、文物紫线等挤占城市公共空间的项目;对于占压一般耕地、基本农田等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功能区不符或已下过执法拆除通知书的项目。
二、办理时间:
6月25日——7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7月6日——12月31日为集中办理阶段。
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所有外业和出让金、城市配套费等规费的收取,办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办理流程:为方便群众办理,我县成立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办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各项任务。申请办理群众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并领取申请表和办理指南,分类别准备相关材料。
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综合服务大厦4楼(经四路与金城大道交叉口);咨询电话:0371—22278832。
四、相关费用: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让利于民,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的原则,各项应收税费从低就轻,各种具体标准参看办理指南。
五、其他问题:
1.存在问题的商品房小区由县问题楼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化解处理,不在此次处理范围之内。
2.防止小产权房通过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合法化。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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