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意见》从加强信息共享、增强金融承载力、健全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推动发展信用贷款、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信贷风险监测分担补偿机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强化政策激励等方面,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共享,健全名单发布制度,加强银企融资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针对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研究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政策。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农机具和大棚设施等依法合规抵押质押融资。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无还本续贷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和股权进行融资。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意见》明确,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依照程序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与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金融系统密切协作、共同发力,推动《意见》精神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杨梦帆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中国农网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青岛市第二届无人驾驶航空植保技能大赛
起飞,前进,横向移动,返回……在青岛平度市蓼兰镇,一台台植保无人机正飞翔在翻涌的麦...(16260)人阅读时间:2022-05-25新疆额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让农民得实
目前,新疆额敏县耕地面积176.8万亩中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80.09万亩。今年,计划再建5.5万亩...(18055)人阅读时间:2022-05-25新疆库车早熟杏子远销北京等国内市场
眼下,新疆库车市10万亩杏子已陆续进入采摘期,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客商前来收购,从田间地...(15747)人阅读时间:2022-05-25河南虞城:厉兵秣马战“三夏”
“现在赶紧把收割机保养好,我们这附近村的近2000亩小麦就指望这两辆收割机颗粒归仓了!”...(11593)人阅读时间:2022-05-25农行浙江龙港支行:为实体经济注入金融
一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市支行(以下简称“龙港农行”)始终坚守初心,...(17686)人阅读时间:202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