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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

时间:2021-04-29 07:49人气: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充分发挥法治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到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农业农村法治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以法治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涉及农民基本权益、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要保持历史耐心,把握好时度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新阶段新格局,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农业农村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聚焦中央关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急需、农民群众期盼的重点事项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注重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统筹推进。适应农业农村部门职能拓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要求,树牢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领域各层级法治建设,强化横向协作、上下协同,形成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更加完善、执法能力显著增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农业农村行政管理体系日益健全,农业农村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企业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基层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四)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依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推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充分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法强化农业支持保护,保障乡村建设有序开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五)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度支撑。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依法推动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将行之有效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制度化法定化,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农业农村法治环境。加强立法与改革衔接,及时将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决策、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把法治作为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以提升法治素质为核心,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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