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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怎么办?这些地方在探索(2)

时间:2021-04-21 11:32人气:来源: 半月谈网

西安市民华捷的父母想在田园乐享晚年,华捷帮父母在渭河边的高陵区张卜街道南郭村看中一处闲置农房。2018年8月,华捷与南郭村村集体签订合同,约定这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出租年限为30年,一次性支付租赁费33万元。高陵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为他颁发陕西省首宗宅基地使用权出租不动产权证书。

说起“共享村落”,58岁的南郭村村民杨黎明赞不绝口:“我们老人在城里帮着带孩子,房屋租出去之前闲置五六年了,这项政策让闲置的房屋产生收入,而且租期一般不超过20年,租金要求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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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村落”一隅

高陵区副区长李斌说,高陵区规定承租人不仅拥有《不动产权证书》,也享有对宅基地的新建权、改建权、转让权、经营自主权、融资抵押担保权等权益,但在翻建或新建时,房屋高度、风格样式等受到一定限制。

高陵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负责人耿五三介绍,自从2018年推出“共享村落”后,截至2020年11月中旬,全区已经发生相关租赁交易90宗,产生相关租金共计481万元。

打通城市资源流入乡村渠道

高陵区委书记杨仁华认为,“共享村落”虽然目前成交量数量不多、金额还不大,但该项创新最关键的价值是,解决了城市资源流入乡村的渠道难题。

按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表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民,使用权可以适度激活。“共享村落”为这个文件的执行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现了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

李斌说,“共享村落”不仅给农户带来收益,也带动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高陵区规定,为体现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宅基地和农房的出租收益要按照农户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9∶1的比例来分配,这让村集体有了稳定收入。

西安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高陵分局规划科负责人景林科介绍,按规定,“共享村落”承租人不仅可将租来的农房用于休闲居住或养老,还可用于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文化创意等产业,有效延伸了乡村产业链条。

“共享村落”仍需突破瓶颈

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成为城市资本进入农村的制约因素,城市承租人“丰满”的理想和“骨感”的现实形成鲜明反差。高陵区张卜街道张南联村党委书记程军坦言,目前天然气成了制约更多城里人来租赁农房的短板。在其他一些“共享村落”,买菜、倒垃圾、处理生活污水都不太方便,影响了城里人租赁“共享村落”的积极性。

农房和宅基地租赁期限也影响了“共享村落”发展。在高陵区,除了唯一一宗30年出租项目外,其他“共享村落”租赁期限都不超过20年。基层反映,不少人觉得20年期限过短,等到租赁者想设计装修改建,租期只剩下十八九年了。

“但如果把租赁年限上限定得过高,又有变相买卖宅基地的嫌疑,触碰到了政策红线。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耿五三说。

“共享村落”租期到期时,承租人很可能会因为拥有“居住权”而与宅基地农户发生争议。目前,高陵区正在与法律界人士沟通研判,计划早日出台政策“补丁”,防止出现纠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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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基础、稳帮扶,多元产业谋幸福

半月谈记者 郭杰文

地处赣东的江西省南丰县白舍镇三坑村,曾因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产业结构单一等限制,发展较为落后。近年来,当地科学规划建设项目,精准落实落细扶贫政策,探索多元特色产业,村民走上致富之路。

完善基础设施,克服“靠天吃饭”

三坑村因周边有三个大坑而得名,交通不畅和水源匮乏曾是当地居民增收致富的两大难题。

2002年从湖北远嫁到三坑村的外地媳妇林少华告诉半月谈记者:“之前路不好走,家里的橘子得用三轮农用车拖到主干道上转大车才能运出去。”

为破解村民面临的难题,三坑村挂点帮扶单位南丰县税务局向上级争取资金,将三坑村几个村小组之间的主干道进行水泥硬化,并将村里两座50多年的老桥翻建。路修好之后,县城的公交车直通村里,中大型农用车能开到田间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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