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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构建 推进湖北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

时间:2022-02-17 11:04人气:来源: 农村新报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导监管。理顺动物防疫督导监管的责任体制。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管与防疫职责分开,专司督导监管职责,形成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职能部门督导监管、养殖场(户)及第三方服务主体具体落实的动物防疫工作格局。明确督导监管内容。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实施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

  三、构建现代加工体系,加粗延伸产业链条

  湖北是畜牧业大省,但存在加工转化能力不够、精深加工落后、龙头企业不多不大不强、畜牧品牌不响等短板。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提高加工转化能力,在加粗延伸产业链上发力。

  一是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依托优势畜产品主产区,大力发展加工业,提高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变调猪为调肉。合理布局畜禽屠宰企业,按照“扶大、关小、转型”的原则,对现有屠宰企业进行改造升级和整合重组,引导屠宰企业向肉类精深加工企业转型,变屠宰场为加工厂。支持畜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鼓励各地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精深加工项目给予奖补,打造一批高水平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产业集群。

  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坚持“外引内联、扶优扶强”,加大企业上市指导扶持力度,争取5年内支持2-3个畜牧龙头企业上市。发展壮大一批链条长、实力强、机制新、能引领产业发展的畜牧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提质增效。

  三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支持畜牧养殖和加工企业整合品牌资源,注册著名商标,开发高端产品,申请“三品一标”,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强品牌保护,引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申请核心技术专利,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四、构建绿色循环体系,推进粪污综合利用

  清洁生产、绿色发展是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要切实以提高“两率”为着力点,协同推进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是压实养殖业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养殖业主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实现粪便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指导督促养殖场做好雨污分流、节水养殖,配备粪污储存处理设施设备,确保畜禽粪污“存得住、能腐熟、不外排”。积极开展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美丽牧场”创建活动。大力推广节水、节粮等清洁养殖工艺,提倡使用生物发酵制剂,安装除臭装置,减少和控制臭气排放。

  二是着力打通粪肥还田通道。坚持把“农牧结合、粪肥还田”作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和根本出路。统筹种养殖业规模和布局,以大田作物广泛使用有机肥为突破口,建立新型种养关系,构建“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的农牧循环机制。支持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就地就近施用粪肥。引导和培育一批职业、专业收肥队、施肥队,通过市场利益联结机制,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是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完善“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险联动、处理规范”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专业化处理与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处理体系。

  五、构建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创新金融政策支持

  一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创新金融担保方式,以中央和省级现有项目资金为基础,建立畜牧产业发展基金,通过财政资金投入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形成共同扶持创业创新的基金平台。

  二是强化信贷保险支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畜牧机械保单订单抵押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全面实施育肥猪政策性保险,支持探索其他畜禽品种保险模式,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继续落实好恢复生猪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动物防疫补助等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对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科研攻关给予重点支持。各级政府要将动物防疫、良繁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畜产品应急储备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养殖用地优惠政策,将畜牧业用地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落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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