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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托管给“田保姆” “甩手掌柜”的钱袋子鼓了(2)

时间:2021-11-02 16:54人气:来源: 黑龙江日报

  陈伟氡告诉记者,还有很多托管了土地而再无后顾之忧的农户,选择外出打工,获得更多收益。“托管农户外出打工、在家务工,实现了多渠道增收。”陈伟氡说。

  创新探索多方合作寻求共赢

  紧锣密鼓进行秋整地,紧盯时令进行秋粮入库,对接各大粮食购销企业进行秋粮销售……眼下,正是“田保姆”最忙碌的时候。

  刘辉告诉记者,专业种植合作社发挥整体优势,正积极与中粮、中化等粮食收购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把托管农户的粮食,统一卖给粮食收购企业。同时,根据市场行情选择结算时间,不仅让农户减少了卖粮过程中繁杂的中间环节,还能从一家一户的单打独斗、孤军奋战,变成组团服务、统一卖粮,进而增加农民收入。

  据了解,托管服务的全流程创新探索还不止于此。刘辉介绍说,目前,每亩土地托管的350元服务费,春耕时仅让农民交150元,剩余200元秋后交纳。但是,有些农户仍觉有负担。因此,合作社拓展金融服务平台,探索与农行、建行和邮储银行合作,对有贷款意向的农户,通过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采取“地押云贷”的方式,为托管农户提供贷款,解决农民手中资金不足问题。

  同时,在让农民托管土地实现“零风险”之后,托管合作社自身经营风险如何化解,也有了创新探索。陈伟氡告诉记者,让农户“保底式”托管,无形中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转嫁到了合作社身上。刘辉巨农种植专业合作社正在探索新的联合方式,不再像以往仅投保商业保险,而是充分利用国家农业种植业保险政策,在保险公司投保农业种植业成本保险,让社会服务组织风险有“保障”。

  据了解,目前,刘辉巨农种植专业合作社跨区域服务已覆盖巴彦县、木兰县、庆安县、望奎县、绥化市北林区等5个县(市区)。

  托管主体被托管农户实现双赢

  托管主体盈利方式:

  1.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赚取购销差价。

  3.赚取服务费用。

  被托管农户盈利方式:

  1.土地产量收入。

  2.土地租金收入。

  3.入股合作社分红收入。

  4.额外打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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