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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重庆禁捕水域可以钓鱼吗?这20个问题是关键(2)

时间:2021-09-17 15:29人气:来源: 华龙网

  答:重庆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可钓获的鱼类,使用钩宽2CM以下的鱼钩已能满足需要;经广泛调研,可以判定在禁捕水域使用钩宽超过2CM的鱼钩作业原理是“锚鱼”。“锚鱼”是暴力突刺作用于鱼体的一种捕捞方法,对鱼类伤害大,且容易误伤水生保护动物。因此,钩宽超过2CM的鱼钩禁止使用。 

  问题十二:为什么禁止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  

  答:视频辅助装置常用于可视锚鱼竿搭配,近年来重庆执法部门多次查获的可视锚鱼竿、武斗竿等工具,按照《渔具分类、命名及代号》(GB/T 5147-2003)属于耙刺类渔具,不属于钓具;探鱼设备属于渔业捕捞辅助工具,也非钓具,因此禁止使用。 

  问题十三:钓获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怎么处理?  

  答:钓获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请立即放回原水体。公众可以关注重庆市休闲垂钓协会微信公众号(渝钓通),对钓获物进行查阅、辨别。 

  问题十四:每天垂钓可留取的钓获物是多少?  

  答:每名垂钓者每天垂钓期间可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超过2.5千克。如果钓到一条超过2.5千克的鱼,可以留取该条,但其他钓获物应立即放回原水体。 

  留取是指将钓获物放入临时存鱼的工具,例如鱼篓、鱼护等工具。如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超过了规定总量,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 

  问题十五: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克氏原鳌虾(小龙虾)、巴西龟、尼罗罗非鱼(罗非鱼)、食蚊鱼、豹纹脂身鲇(清道夫)等。 

  问题十六:允许钓获的品种规格有什么要求?黄颡鱼(黄腊丁)等常见鱼种为什么没有规格限制?  

  答:常见钓获物中有9个品种明确了允许钓获的最小规格。其它品种不受规格的限制,但鼓励留大放小、放流怀卵鱼。黄颡鱼(黄腊丁)等鱼种由于吞钩较深,取钩后不易存活,所以未进行规格限制。 

  问题十七:钓获物是否可以销售?  

  答:不可以销售。任何形式的获利都是不允许的。禁止收购、销售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制品。 

  问题十八:是否可以开展团体性垂钓活动?  

  答:在禁捕水域举办团体性垂钓活动是允许的,但必须向举办地所在区县(自治县)渔业主管部门报备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使用方法和钓获物种类等事项。 

  问题十九:进行非法垂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垂钓的,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购、销售通过休闲垂钓等方式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及其制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还要依法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有关费用。 

  问题二十:如何快速获取垂钓相关规范知识?如何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健全垂钓人员实名登记备案制度?  

  答:重庆市休闲垂钓协会已上线“渝钓通”微信公众号和“渝钓通”手机应用程序,向垂钓人员提供政策法规宣传、鱼类品种和禁用钓具识别培训、禁钓区和禁钓期提示等服务,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和相互监督,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规范垂钓行为。 

  垂钓人员可免费下载安装“渝钓通”手机应用程序(APP),进行实名注册,获取“垂钓码”。农业农村部门应引导和督促垂钓人员下载、注册、使用“渝钓通”手机应用程序。无智能手机的垂钓人员,可在有关人员的指导帮助下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打印纸质垂钓码以备查验。垂钓人员应配合执法人员和护渔巡逻人员的监督检查,主动出示注册登记信息,服从监督管理,做到安全垂钓、生态垂钓、文明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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