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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出台22条措施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3-31 19:30人气:来源: 新农村客户端

3月30日,从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为加快全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大力提升重点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2021年邢台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着眼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着力打造25个重点产业链。其中,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发展冶金矿山装备、高端精密轴承、自行车童车、钢铁深加工、玻璃深加工、橡塑制品、羊绒深加工、棉纺织深加工、煤化深加工等9个传统优势产业链,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及输配电装备、现代农机及食品机械、应急装备、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设备、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氢能、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灰铸铁厨具、稀有金属等12个新兴产业链,鼓励支持粮食深加工、肉类深加工、乳制品、宠物食品等4个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

为配套支持25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建链,着力支持推动重点产业链横向拓展、纵向延伸和向产业高端迈进,壮大产业规模,提升质量效益,打造核心竞争力,构建产业链条科学、质量效益优先、战略支撑有力的现代化产业链体系,该市制定了《邢台市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结合该市实际,从创新、标准、设计、品牌等12个方面真金白银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若干措施》的制定贯彻落实了省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若干措施等精神,突出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产业链发展有关要求,是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12个方面22条,对奖励资金支持的方向、事项和数量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方面,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从研发投入奖励、技术合同登记及应用、建设科创平台、“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院士工作站建设等五个方面给予支持。比如,鼓励产业链内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对新认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给予30万元奖励;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和细分领域冠军发展之路,对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和瞪羚独角兽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连续3年每年给予20万元奖励。

第二方面,支持标准化引领。从设立标准化机构、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标准、完成标准化项目和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等四方面给予支持。比如,对行业协会、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主导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在上述规定奖励资金基础上上浮50%。对在我市注册,围绕产业链提供服务并新通过国家级以上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含行政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第三方面,支持植入工业设计。对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和获得工业设计大赛奖项给予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且设计作品被应用到企业取得经济效益(含增加值、产值、税收)的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

第四方面,支持品牌打造。从获评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运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运用的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

第五方面,支持链条化发展。从对链主企业要素保障,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技改扩能和项目招引等三方面给予支持。对链主企业以及其新上项目,在土地、融资、人才、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方面,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特殊支持。对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重大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后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奖励。

第六方面,支持资本市场融资。对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企业给予支持。对在北沪深证券交易所、港交所及境外首发上市的链主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且企业上市后募集资金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本地扩大再生产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第七方面,支持园区能级提升。鼓励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供入园企业使用,为入园企业提供零风险、低成本、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支持园中园建设,对新认定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给予10万元奖励;推进园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第八方面,支持绿色制造转型。从绿色工厂创建、实施差异化环保政策等两方面给予支持。新列入国家、省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3万元奖励。对链主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差别化环保政策,对符合正面清单管理要求的及时优先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第九方面,支持智能制造转型。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智能制造载体创建给予支持。对新获得国家、省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智能制造集成商、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的,给予5万元奖励。

第十方面,支持高端产业引进。对产业链急需引进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支持。

第十一方面,支持商务模式创新。从电商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打造给予支持。对产业链内新获得省级电商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第十二方面,支持行业协会引领。从重点产业链中担任国家级行业协会职务方面给予奖励。对新担任国家级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2万元支持。

本政策自2022年2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所需资金由市本级财政负责兑现(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政策内同一条款,同一企业按不重复原则进行兑现,即获得最高级别奖励时,按前一级别差额给予奖励。(姜振国)

供稿单位:邢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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